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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2017-05-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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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各乡镇防汛工作 督查情况的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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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1日至12日,县政府督查室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、县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督查组,对全县15个乡镇落实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、防汛责任制、预案修订、队伍培训、物资储备、工程检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六个方面工作采取查看台账、听取情况汇报和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了督查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419,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召开以后,各乡镇相继召开了防汛抗旱工作动员会议,明确了镇(乡)、村两级防汛责任人,层层签订了防汛责任状、制定了有关防汛预案、组建了防汛抢险队伍,大部分乡镇组织了水库守库员业务培训。三堂街镇对每个村制定了《防汛问题清单》并督促落实。三堂街镇、松木塘镇率先完成所有村级防汛演练。各乡镇按照《桃江县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暂行管理办法》(桃政办发〔201711号)开展了项目治理、搬迁避让等相关工作。

二、 存在的问题

桃花江镇:西村水库未按县下达的控蓄方案更新防汛责任牌;村级防汛演练未完成;未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、宣传培训演练方案、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。

浮邱山乡:村级防汛演练未开展;乡镇防汛责任人未公示;无工程安全检查台账;金和水库未砍青且堤身堆放大量杂物;竹楼洞水库无防汛物资,水库控蓄方案与县下达方案不一致;易家村水库守库员外出未落实防守责任;水库定位装置未安装。

高桥乡:张家冲水库下游没有张贴明白卡;村级防汛演练未开展;罗溪水库闸门损坏,溢洪道冲毁;山洪地质灾害转移预案无转移路线图;未及时登记地质灾害巡查台账;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记录不全,动态巡查记录不及时。

沾溪镇:村级防汛演练未完成;小石洞水库无防汛物资、砍青不彻底、责任牌未更新、管理用房堆满柴草等杂物;年宝村水库无防汛物资、设有拦鱼栅、超汛限水位蓄水;牛蹄洞水库守库员电话不通;水库定位装置未安装到位;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、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不完善。

修山镇:枫树仑水库砍青不彻底、缺彩条布和纤维袋;水库定位装置未安装;村级防汛演练未完成;舒塘社区凤林村刘余庆切坡建房,存在较大地灾隐患。

三堂街镇:乌旗坳水库监控设施遭损坏,砍青不到位;易家仑水库、壶子洞水库无防汛物资且定位装置没有安装到位;易家仑水库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,存在严重山体滑坡隐患;龙牙坪地灾隐患点未进行应急治理;防灾责任书不完善;合水桥七里坳路段存在安全隐患,未设立警示牌。

大栗港镇:防汛责任状内容没有具体到村;资江采砂船安全度汛三包一责任没有到位;防汛责任人未公示;山洪灾害易发区明白卡没有张贴;村级防汛演练未完成;防汛物资没有签订代储协议;水库山塘防汛责任牌没有更新;筑金坝地质灾害隐患点无明白卡,警示牌未更新。

鸬鹚渡镇:小水电三包一责任没有落实到位;蒋家冲村地质灾害易发点预案未落实,村级指挥所布置没有到位;村级防汛演练未开展;大塘水库守库员联系不上;蒋家冲村一点一预案未更新。

武潭镇:杨林木业(沿河低洼地区)未看到防汛转移预案;村级防汛演练未完成;山洪灾害易发点无安全隐患排查台帐;无乡镇地灾防治方案;琅琊港地灾点警示牌未更新。

埠回族乡:村级防汛演练未完成;乡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不全面;水库定位装置未安装。

马迹塘镇:镇防汛责任人未公示;村级防汛演练未开展;张思村水库无水库巡查记录;无地质灾害防治一点一预案。

石牛江镇:村级防汛演练未开展;砂石没有上堤而是代储;水库定位装置未安装。

牛田镇:砂石没有上堤而是代储;峡山口水库外坡下游正在建养猪场,属违章建筑;村级防汛演练未开展。

松木塘镇:上半山水库防汛预案中乡级责任人不熟悉自身防汛职责,值班日志填写不齐全;边盖子山塘砍青不到位;地质灾害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填写不完善;拔英湾地灾治理进度慢。

灰山港镇:未开展水库守库员培训;村级防汛演练未完成;部分水库防汛物资空缺;草塘水库值班记录填写不完善;黑塘村水库四包一镇级责任人不熟悉水库备汛情况。

根据《桃江县防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》,对本次督查存在问题特别严重的浮邱山乡、大栗港镇、灰山港镇予以通报批评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进一步提高认识。目前已进入主汛期,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宣传教育,把各级防指的文件精神宣传、贯彻、落实到位;抓紧完善各类预案并抓好落实,严禁预案停留在文件上、台账上。要认真完成乡镇、村干部及守库员培训,水库、山洪灾害易发村、易受淹企业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并合理运用预案;要时刻绷紧防汛这根弦,随时迎战可能出现的强降雨。

(二)进一步强化防汛措施。一是要加强水库管理,按县防指要求落实各项措施。二是要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面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。三是要严格按照(桃政办发〔201711号)文件要求,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落实,5月底前必须完成5条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墙体标语;组织一次本辖区群测群防责任人防灾业务培训。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存在地灾隐患的村民切坡建房、县乡村道的责任落实到乡镇包村、村包组、党员干部包点(户)。四是要加快地灾项目治理实施进度,确保治理工作全面按时完工。

(三)加大整改力度。各乡镇要切实加大整改力度,并将整改情况于523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县防办和县政府督查室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、县政府督查室将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,对整改不力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,将按照《桃江县防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》予以追责。